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的戰略部署,進一步指導地方做好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建設,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總結各地CIM基礎平臺建設經驗的基礎上,對《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技術導則》進行了修訂,并于日前印發。
修訂后的導則適用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及其相關應用的建設和運維,共分為6章,包括總則、術語和縮略語、基本規定、平臺數據、平臺功能、平臺安全與運維。
通知明確,CIM基礎平臺的建設和運維,除應符合本導則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本導則待相關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公布實施后廢止。
CIM基礎平臺應定位于城市智慧化運營管理的基礎平臺,由城市人民政府主導建設,負責全面協調和統籌管理,并明確責任部門推進CIM基礎平臺的規劃建設、運行管理、更新維護工作。
CIM基礎平臺應遵循“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因地制宜、以用促建,融合共享、安全可靠,產用結合、協同突破”的原則,統一管理CIM數據資源,提供各類數據、服務和應用接口,滿足數據匯聚、業務協同和信息聯動的要求。
CIM基礎平臺的建設和使用及CIM數據采集、處理、傳輸、存儲、交換和共享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規范的安全要求。
(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