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開展生態環境遙感監測試點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天津市、內蒙古自治區、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局),濟南市環境保護局、運城市生態環境局,衛星環境應用中心:
為落實我部統一行使生態環境監管的職責和全國生態環境監測系統改革座談會要求,加快構建生態環境遙感調查、監測與評估體系,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和水平,現決定在部分地區開展生態環境遙感監測試點工作,探索推動構建國家生態環境遙感監測體系,為全國開展生態環境遙感監測與應用提供示范經驗?,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范圍
根據已有工作基礎,兼顧地域性代表情況,本著自愿的原則,確定在天津、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浙江、陜西、甘肅、青海等8個?。▍^、市)和山東濟南、江蘇泰州、山西運城等3個地級市開展試點工作。
二、試點時間
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
三、試點內容
(一)水環境遙感監測。包括飲用水水源地、黑臭水體、湖庫藍藻水華和營養狀況、海洋赤潮和溢油等遙感監測。
(二)大氣環境遙感監測。包括秸稈焚燒、顆粒物、污染氣體、大氣網格等遙感監測,開展地方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遙感監測。
(三)生態狀況遙感監測與評估。包括生態功能、生態服務、生態結構等生態狀況遙感監測與評估。
(四)土壤環境遙感監測。包括開展土壤污染源監管、未利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固體廢物堆存場地、非正規垃圾堆放點、面源污染等遙感監測。
(五)核安全、環評規劃遙感監測。包括核電廠廠址、核電廠規劃限制區、核電廠溫排水等核安全遙感監測;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生態環境影響遙感監測。
(六)生態環境執法、應急遙感監測。包括環境違法事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遙感監測。
四、試點成果
(一)方法模型方面。在大氣、水、土壤、生態等方面建立適用于不同區域尺度的方法模型,形成系列生態環境遙感監測技術與方法。
(二)專題產品方面。在生態狀況、秸稈焚燒、區域灰霾、黑臭水體、飲用水源地、核電站溫排水、固廢堆放等方面形成生態環境遙感監測專題產品。
(三)標準規范方面。對生態環境遙感監測專題產品中較成熟的技術方法進行驗證,推動轉化形成標準規范,引領全國生態環境系統開展遙感監測與應用。
(四)能力建設方面。建立6-8個生態環境遙感應用基地,爭取申報1-2個實驗室或者工程中心。
(五)人才培養方面。培養40-60名生態環境遙感監測技術骨干,探索形成人才交流機制。
(六)科學研究方面。申報2-3項生態環境遙感監測相關科研項目,探索形成數據共享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職責分工
生態環境遙感監測試點工作由生態環境監測司統一組織,衛星環境應用中心負責技術指導,各相關試點地區按照試點目的和內容,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試點方案,有側重地選擇不同領域開展試點工作。
(二)組織保障
各試點地區應加強組織協調,強化人員配備和資金保障,將試點工作納入地方年度財政預算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落實專人負責本項工作,并明確試點工作聯絡員,確保試點工作扎實有序開展。
(三)信息和成果報送
各試點地區在試點工作開展1個月內將聯系人信息表(見附件)和試點方案報送我部。試點期間,每年12月底向我部報送階段工作進展。試點結束后,及時向我部報送工作總結和試點成果。
聯系人:生態環境監測司吳迪
電話:(010)66103173
聯系人:衛星環境應用中心趙少華
電話:(010)58311525
傳真:(010)58311501
附件:生態環境遙感監測試點工作聯系人信息表
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
2019年2月28日
抄送:泰州市人民政府。
(來源:生態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