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世界城市日中國主場活動承辦城市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建外〔2019〕1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9年和2020年世界城市日中國主場活動承辦城市遴選工作的通知》(建辦外函〔2019〕133號),在各地推薦基礎上,經評審委員會評審和我部常務會審議,決定由河北省唐山市承辦2019年世界城市日中國主場活動,福建省福州市承辦2020年世界城市日中國主場活動,浙江省衢州市作為備選城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6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