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國家土壤環境監測網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指出,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健全全國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體系,提升監測預警能力和水平,是強化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管的有效手段,是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具體舉措,對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方案》提出,要切實提升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和水平,及時掌握全國范圍及重點區域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總體狀況、潛在風險及變化趨勢。重點抓好五項工作。一是確定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點位。國控監測點覆蓋全部產糧大縣和主要土壤類型,各省(區、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布設省控監測點。二是構建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工作體系。建立中央、省、市縣監測工作體系,上下聯動,明確責任,保證監測工作長效穩定開展。三是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例行監測。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每年定期組織開展監測工作,采集檢測土壤樣品和農產品樣品,建立例行監測制度。四是加強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成果總結。建立國家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監測樣品庫,各地可根據需要建立符合技術規范的省級樣品庫。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匯總審核分析監測數據,形成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狀況年度專題報告。五是發布土壤環境狀況信息。生態環境部會同農業農村部統一發布土壤環境狀況信息。
(來源:農業農村部)